时间:2017/7/24 11:59:32
来源:新民晚报 选稿:陈乐
近日,有两位市民分别向本报反映,孩子参加培训机构课程,读到中途因故申请退费,想不到退款遭遇“门槛”:中途退学或仅退剩余学费的三分之二,或超过五课时一律不予退费……这些“霸王条款”依据从哪来?调查发现,与推销课程时的热情截然不同,遇客户提出退费时,不少培训机构显得“轻描淡写”,不主动提及、提醒,有的还“责备”消费者不仔细阅读退费条款。
退余款三分之二
市民杨女士反映,今年3月,她为两个孩子报名参加了“赢在起点”联洋广场店的早教课程,共花费大约52500元。孩子上了4节课后,杨女士对教学质量不太满意,于是在6月份向校方提出了退款申请。想不到的是,校方告知她,不能全额退款,只能退还剩余学费的三分之二,大约30000元。“我付钱的时候他们从来没有说过。”杨女士很不解,照这样算下来,两个孩子一共8节课,竟要价值20000元!
杨女士找到校方说理,对方称“合同中早已写明”。在这份协议的条款中,关于退款是这样规定的:“开学后提出退学,按国家有关规定,原则上,按学期计算,上课时间不满三分之一的,退还剩余学费的三分之二”。对于上课时间超过三分之二的,“学费不予退还”。“这依照的是哪个国家规定啊?”杨女士百思不得其解。
7月上旬,联系到“赢在起点”联洋广场店的一位王老师。留下了联系方式,表示将汇报总部,再予以答复。
隔了一天,接到了“赢在起点”总部的电话。一位负责人解释,学校的退款规定依照了浦东新区民办教育指导手册中的相关规定,并在电话中照读了退费的条款,为“退还剩余的三分之二”进行解释。该负责人说,之后将与消费者当面协商,不排除有“松动”的可能性。
超过五课时不退
无独有偶。去年,市民王女士在“梯方教育”杨浦店为孩子报名补习课程,花费了59750元。付款后,没有合同,没有发票,只有一张收费凭证。
今年6月,她提出想退款,不读了,要求校方退还剩下的20000元学费,同样碰壁。王女士说,在收费凭证上,写着“上课5次以上,不予退费。或者冻结课时。”“没人提醒过我,我都不知道,现在退费了怪我不看凭证!”王女士告诉记者,学校工作人员坚持不予退款,建议她“先冻结着,以后再来上课”。校方“傲慢”的态度,售前售后“两副面孔”,让她十分生气。
联系到“梯方教育”方面。对于5次以上不予退费,一位工作人员回答,“这是学校的规定,我也不清楚。”但她表示将马上联系消费者进一步沟通。
获悉,双方达成一致,“梯方教育”退还了王女士剩下的20000元学费。
签订合同应谨慎
不予退还剩下全部余额的条款是否涉嫌“霸王条款”?对此,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,退费条款为早教机构与消费者两平等主体之间自愿达成的合议,并非经营者逃避法定义务的霸王条款。
他指出,对于这种消费格式合同,消费者最应该弄清楚的是费用相关的约定,在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。对不利于自己的格式条款,消费者可提出质疑,及时与对方磋商,以达到权利和义务的对等。如果该条款一旦签署,很难补救,必须以重大误解、显失公平等理由撤销合同,同时要有充分证据证明。这种情况下,消费者可尝试向消保委或12345市民热线投诉。
东方网教育频道 陈乐